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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據中國刑法的相關規定,詐騙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,采用欺騙手段,騙取他人財物的行為。如果詐騙金額達到100萬以上,屬于較大數額的犯罪行為,刑法對此有明確的規定。
1、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,擔任國家機關、軍隊、國有企事業單位、事業單位、人民團體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,詐騙10萬元以上,100萬元以下的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;詐騙數額特別巨大的,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,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在同樣金額的情況下,如果有其他情節加重或者喪失非法所得的,可能會獲得較輕的刑罰。如果被告人在被判刑期滿前自愿繳納或者返還全部贓款的,可以判處緩刑。
2、除了以上的規定,還需要考慮到其他因素,如故意傷害結果導致他人重傷或者死亡等如果在詐騙行為中,致使他人受到身體傷害,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第二百三十一條,結果發生后構成故意傷害罪的,可能會形成并罰定罪,刑期也會相應增加。
3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第二百五十八條還規定了詐騙國有股份公司、企事業單位的錢財或者其他財物的行為,構成詐騙罪,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涉及國有資產的詐騙案件,無論涉及金額是否達到100萬以上,都屬于刑事犯罪行為,將面臨法律制裁。
除了刑事責任,根據民事法律的規定,被詐騙人還可以通過民事訴訟的方式追究民事賠償責任,追回損失的經濟利益,并請求法院追償。
根據刑法的規定和司法實踐,涉及100萬以上金額的詐騙案件,一般情況下將被判處數年以上有期徒刑,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。但具體的刑期還需要綜合考慮其他因素,如被告人的主觀惡性程度、行為的社會危害性、對他人利益造成的損失程度等,以及是否有悔罪表現和積極返還贓款等情況。民事訴訟追究民事賠償責任也是被詐騙人的權利,可以在刑事審判后進一步追究。請注意,該文章摘取自網絡信息,并不能代表八通律師事務所的任何觀點和意見。具體案件可根據實際情況咨詢專業律師。